域名交易中的骗子律师

域名投资有风险,时常会和律师打交道。很多律师会秉持职业操守,但也有一些会从中取巧、窃得一些好处。下面转载域名论坛dnbbs.com的一个帖子。

今天实在忍不住了,本来我很少上来发言,对于诸位米农前辈新秀和广大业内都是暗自祝福静观其变的态度,但最近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起域名交易事件,让我们觉得实在太过分了,因此公布出来,让广大米农明鉴!

今年7月份,我接到来自上海某律师事务所林律师的邮件,然后是电话,言谈之后甚为恳切,希望购买我们的gj1573.cn域名,这个域名,其实看起来就知道是国窖1573的拼音缩写,我们本来想放弃这个域名,接到电话,自然欣喜联系,对方律师言辞中透露是自家购买(有QQ留言为证),希望不要太高价格,本来我们对于律师身份颇有疑虑,因为按照之前的品牌域名交易,律师出场一般背后都是品牌公司指导,但这次由于域名准备到期,而且并不打算继续持有,这次出现这样的机会正求之不得,因此价格也就随行就市,没有开得很高,大概四五千的样子,律师欣然答应,但同时又抛出一个说法,由于路途遥远,交易多有不便,必须得让我们先签约,并且开出发票邮寄过去,方可继续完成交易。

当然,我们觉得既然都到此地步,就应了对方,准备好正式发票(该发票为我公司正式开出,须有税务费用),并且准备合同两份签字盖章就按对方要求邮寄过去了,对方是上海某一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林姓律师,地址联系都清清楚楚,但随后事情没有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就在合同邮寄过去不到2周,林律师打来电话,说合同只能给一份影印件,并且说明由于发票不符合上海本地报销要求,必须按要求再开一张发票,盖上专用的合同章或发票章,好吧,没办法,为了交易顺利,我们又发了第二张发票。好的,律师收到后,终于给我们发来了合同,但是只是影印件,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看到对方已经盖好章的合同,我们傻眼了:

合同上赫然写着买方就是泸州老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怎么可能,当初律师不是说好是自己购买,用于酒类品牌店之用吗?!!我们马上打电话给律师核实,呵呵,因为已经签了约,律师此时口气已经不如以往,只说这就是买方,让我们尽快完成域名交易,否则钱款会有麻烦之类。没办法,我们想想毕竟也是大品牌,能够交易已经不错,也就应允尽快办理转让。

但是,既然之前发票我们已经开出第二张正确的发票,对方律师却从此不再退还第一张发票,并且至今也没有把正式合同文本邮寄过来,我们目前只能目送域名远去,拿到开了两张发票的四五千元,除去两张发票费用,所得又降低不少,律师从此就不再理睬我们了!!不管我们如何追问和联系,这位有一些不同性取向(这一点可以在聊天记录中显现)的林律师就不再理睬,直到今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因为毕竟5000元的发票对于我们一个小公司来说也不是太小的数目,我们要为此增加很多财务上的成本,这一点想必律师也很清楚,更过分的是,律师在没有告知我们买方是谁的情况下通过近似于诱骗手段的方式获得这个域名,此后又继续诱骗了2张总数一万的发票,这种做法实在太不地道!!

我们郑重声明,如果在今年12月1日之前,也就是交易完成3个月之内,律师再不提供合同,最重要的是再不归还5000元发票,我们将公布所有有关该律师无良表现的所有证据,并强烈谴责该律师的职业素质和个人道德,并强烈建议上海律师协会予以追究和相关调查,以还我们一个公道!

而且,我们是米农,在域名交易中其实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任何一个品牌域名假如空出来给米农们注册得到,品牌自然不能百分之百逃避其的责任,而律师在这当中,既要扮演一个交易中介的服务,更要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不能使用诸如欺诈,诱骗,撒谎,不负责任,推卸,拖延等无良手段来获得域名!!在此,我们强烈呼吁有过类似经历的米农团结起来,互相支持帮助,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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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志由 admin 于2011年11月06日发表在 未分类 分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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